今年轉眼已過1/4了!想起剛過完年,就換新的熱水器。期間,也聽到蠻多人不約而同更換新的。

 

類似的狀況是,維修人員來,會說,「某個零件壞了,要換。」但是,該零件又已停產。我們說,怎麼會?才換沒多久,維修人員就會認真看一下紀錄,說:「不好意思,府上熱水器已裝九年了,(以我家舊熱水器為例)。按新的法令,使用五年的熱水器就要淘汰的。」讓零件停產一事更加合理化〜

 

 

有一說,櫻仔花的董仔,是全國熱水器公會的李柿掌。是他提出並推動這樣的法令通過的。(亦即,使用五年的期限),蠻呼應我看到的(有趣)現象。

 

 

熱水器要用得安心,用得安全的關鍵是甚麼,是每五年(強制)換一台新的?還是,正確適當的使用、保養、與維修才是重點?

 

 

有的客服,甚至在電話裡就挑明,已經沒有零件了,如果一定要維修人員出勤,出勤費一次是300元。整個溝通完,使用者會覺得沒有退路,看來就是要換新的。

 

 

這裡面,也有使用者微妙的心理。如果大家還過著砍柴生火的日子,大概也沒甚麼感覺。偏偏我們被熱水器寵壞,所以不知不覺中,就被熱水器綁架。只要有一天故障,那怕是夏天,也會覺得需要喬好,而且是馬上!!冬天還要顧慮到老人、小孩根本是刻不容緩的事。急需當中不知不覺就是照做無誤認了他說的沒零件,沒時間跟他耗,趕快買新的

 

 

如果這樣的耳語屬實,蠻好奇是哪位立委共襄盛舉,讓這條法通過?其實這樣攜手合作讓法令通過,蠻聰明的。一台熱水器如果好好用,可以用很久。維修人員不斷出勤去修,狀況好的話,就這樣一直用下去,根本賺不了甚麼錢,還要付維修人員薪水。

 

 

想起舊家熱水器,一用十幾年。我搬來現在住處,十五年內換了三台熱水器。大家熱水器如果都用不壞,熱水器行業不就沒辦法成長了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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