莫名其妙被討厭(中).jpg

第二個故事, 我是旁觀者

舊東家最後一年, 我負責的明星部門業績下滑, 於是被發放貶至邊陲部門, 帶四個人其中一人, 女生男相, 穿著中性風, 在那個自稱時尚的環境, 顯得有點怪。還有, 她講話會據理力爭, …, 據理, 是據她的理她具有業務員性格, 不過當時她負責的是內勤工作。

她喜歡拓展自己的人際關係; ….與其說她善富心機經營人際關係, 倒不如說她天生有種傾向, 想討所有人喜歡, 想與所有人做朋友上班一天八小時中, 有六個小時, 她是在講電話, 或離開座位, 與其他同事磨合中渡過, 她相當享受這種完成事情的過程

舊東家有一大堆文件流程, 所以我這位部屬友人, 哈啦完了, 就要處理這些繁鎖的文件工作, 上班時間用完, 自是要加班, 最扯的一次, 是加班到半夜三點黎明來前, 她才匆匆回家換衣再來這份工作如果時間安排妥當, 其實不需這樣的耗費幾次與她溝通, 沒有結論。

半年後,我離職。我這些部屬友人拆解分別進如不同主管管轄。

又過了半年或八個月吧, 舊東家趕時髦, 吹起了【趕人活動】; 我這位友人在這次的遣散名單中。

喔, 對了~ 我走了之後, 她新的主管本來就不喜歡她, 能避免直接與她討論事情, 避免看到她, 就盡量避免; 如今要趕人, 自是要有些理由才成立; 於是, 在某次的討論中, 不知挑了什麼毛病。我這位部屬友人, 仍不知自己在名單中, 仍是發揮既有據理力爭的精神。

那次她特別感到自己沒有受到該有的尊重, 回到座位後, 想了又想, 她做了一件不可思議的事。

她發了封e-mail給她主管, 目的無他, 仍為了澄清再澄清; 同時副本抄送全公司, 相關與不相關的所有同事, 包括海峽對岸的同事。最要命的是, 解釋的過程, 還把成本給標記出來。大老闆動怒。


可憐我這位友人, 本來還有遣散費可拿; 那個下午, 因為這個突發事件, 她被掃地出門, 之倉促, 連家當都來不及收。

最絕的是, 隔天一早她又到公司報到, 不為其他, 只為要來搬回她的家當; 只見原有公司同事, 個個嚴陣以對, 警衛先是阻擋在前, 後有兩位女同事, 在她一左一右半攙扶, 才讓她進辦公室收拾。

她打電話告訴我這件事時, 我感到有點氣, 也有點感傷: 【妳怎麼做那麼傻的事? 最後傷害的是自己….~~

另一同部門同事, 也急急打電話告訴我這件事。她站在公司的角度評論, 認為罪有應得。外商公司優渥封閉的環境, 讓她對人我份際, 認為這是正常不過的事。電話中, 不好說什麼。

這樣的經歷, 鐵定為這位友人帶來很多的衝擊; 但是是否她能從根本知道自己倒底發生了什麼事?? 不知道!!!~

她最大的黑洞就是, 想要與每個人做朋友, 想要討每個人喜歡。

或許她不知道的是, 有的人很難討好, 無論做了什麼, 說了什麼, 不喜歡就是不喜歡; 而且, 討好這件事, 本來就是勉強的代言詞。 或許她這樣與人為善的特質, 可以發揮在更有用的地方, 真希望每個人能從既有的教訓中獲得寶貴的智慧!!~

 

註: 【莫名奇妙討厭人或被討厭】, 我個人的註解是這樣:
 

對方並沒有要傷害你的身家性命, 財產, 名譽,

沒有以異性的角度要侵犯的意圖,

沒有公共衛生之慮(例如: 很骯髒, 不愛乾淨) ,

沒有公然傷害傾向等等,.. 

除卻上述理由, 我們仍是毫無緣由地, 不喜歡對方, 排斥對方, 甚至討厭對方, 希望對方離開我們共有的生活圈…

註2: 不過, 這些被討厭的人, 的確, 或多或少帶有一些<較怪>的特質, 就是與他人較不同的特質; 但人人平等的情形下, 實在沒有理由被排斥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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