葛特曼說Liar不全然是無的放矢
無心跳多久算死亡
#無心跳器捐在台灣於法無據

喔喔,終於聽進去了,也有點了解了。柯文哲的從醫生涯對於『器捐』一事,確實有可議之處。

台灣的器捐來源,法律允許的只有兩種,一是屍體,二是腦死。但是柯文哲所發表的論文,與台大在1998~2006所進行的26例器捐,是第三種尚未立法通過的『無心跳』器捐。

既無法源,柯文哲對於無心跳器捐所寫的論文就不成立。既不成立,就更不能到對岸去教授一個台灣於法無據的技術,而且演講對象,正是有活摘器官之嫌的重症醫學從事者。

無心跳多久算死亡? 近來好多例子,有的人甚至心跳停止30分鐘又活過來。在這當中,如果把人的器官拿掉,會真得叫活摘器官。

節目中討論到,1998~2006期間,台大所進行的26例器捐,是於法無據的『無心跳器捐』。至今法律並未通過(違法? 但衛福部有所謂的決議書,作為指導原則?.....),而檢察官是否到場簽死亡證明(不知道? 呼籲當時檢察官出來面對),幸好台大醫院的倫理委員意識到可能誤觸法律上『毀壞屍體』的爭議,所以踩煞車暫停。

這26例無心跳的器捐者,雖無心跳但可能未腦死,在被移植時會有痛感,需注射止痛劑。這點也是充滿大愛的器捐者與家屬不知道,應該被事先告知的。

葛特曼離台後,過幾天要到英國國會作證,不知道會不會提到台灣的器捐?這集請到醫藥與法律的專家娓娓道來,你會發現這個議題被吳祥輝掀起,本以為是烏龍一場。聽下來遠遠超過選舉的格局,事關台灣的人權,台灣的醫學倫理。如果真有疏漏,真得會丟臉丟到國際上去。但總統和衛福部還在閃躲,民眾還在寵愛柯文哲。

人或多或少有說謊的時候,有做錯事的時候。面對過往才是解決之道,畢竟誠實為最上策。對於政治人物,我們無法再容忍說謊,不管是表現在貪財,還是表現在急功近利的輕忽狡猾。

(影片可從37:16開始看)

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lbb_GEAlCnQ&feature=share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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